8月26日,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jīng)理郭平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郭平因受賄841.630761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將依法追繳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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